政府采購醫療器械時,理應平等對待外資企業
更新時間:2021-10-27 09:18:21 關鍵詞:醫療器械
眾所周知,隨著我們國內企業在技術方面的不斷革新、不斷升級,醫療器械行業國產替代步伐加速,政策層面的“綠燈”也為國產企業增益不少。但“綠燈”不代表區別對待,在具備核心技術、與進口設備質量一致的情況下,醫療器械企業才能擁有更多同臺競爭的機會。
近日,財政部發布《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落實平等對待內外資企業有關政策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明確,政府采購依法對內外資企業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(包括提供的服務,下同)平等對待。
各級預算單位應當嚴格執行《采購法》和《外商投資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,在政府采購活動中,除涉及我國安全和我國秘密的采購項目外,不得區別對待內外資企業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。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,不論其供應商是內資還是外資企業,均應依法保障其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權利。
各級預算單位在政府采購活動中,不得在政府采購信息發布、供應商資格條件確定和資格審查、評審標準等方面,對內資企業或外商投資企業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,不得以所有制形式、組織形式、股權結構、投資者國別、產品品牌以及其他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予以限定,切實保障內外資企業公平競爭。
內外資企業在政府采購活動中,凡認為采購文件、采購過程、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身權益受到損害的,均可依照相關規定提起質疑和投訴。
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嚴格落實《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》(財政部令第94號),暢通投訴渠道,依法受理并公平處理供應商的投訴,不得在投訴處理中對內外資企業實施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,維護政府采購供應商的合法權益。
對于違反本通知要求的規定和做法,以及違規設立產品、供應商等各類備選庫、名錄庫、資格庫等規定和做法,各地要及時予以清理糾正。
一直以來,為增加國產設備的競爭力,我國政府和地方發布過一系列扶持國產醫療器械企業政策。如今年6月,我國稅務總局發布“關于修訂發布《研發機構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管理辦法》的公告”。
公告提出,符合條件的研發機構采購國產設備,按照本辦法全額退還增值稅。適用采購國產設備退稅政策的研發機構,應于初次申報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時辦理退稅備案手續。